
公告日期:2017-07-31
公告编号:2017-051
证券代码:839764 证券简称:新瑞欣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将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7月24日我司收到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城南支行的一份《贷款催收通知书》,截止2017年7月20日,公司
为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勒托公司”)的银行债务实际担保金额为5,033,531.26元(其中本金5,000,000.00元,贷息33,531.26元)。鉴于勒托公司经营风险,法定代表人夫妇失联,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将承担担保责任。
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为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中发放的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勒托公司也为我司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借款500万提供担保,双方为互保关系。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枕江路7号
公告编号:2017-051
法定代表人:卢衍忠
注册资本:40,289,700.00元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碳复合材料、硅晶体切割工具、接线盒及其连接器、LED灯具的开发及制造。
二、公司为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情况
1、担保的审批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同意公司为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6年10月11日,公司为浙江勒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海
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下的500万元中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余额
截止2017年7月20日,公司为勒托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5,033,531.26元(其中本金5,000,000元,贷息33,531.26元)。
三、公司关于将承担担保责任的说明
鉴于勒托公司目前经营风险,法人代表夫妇失联,公司为其银行债务提供担保将承担担保责任,并保留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51
截止 2017年 7月 20 日,公司为勒托公司银行债务提高担保
5,033,531.26(其中本金5,000,000元,贷息33,531.26元)元。鉴于
勒托公司经营风险,法人夫妇失联,公司将为此承担担保责任,这将对公司2017年前二季度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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