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9764 证券简称:新瑞欣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952,943.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195,294.34元,期末盈余公积630,290.06元,
期末资本公积5,284,186.1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5,672,610.43元。公
司现有总股本10,500,000股,届时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5,250,000.00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确认为准);
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18-009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成。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各
股东最终分配的现金红利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请 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新瑞欣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2018〕006645号)。特此公告。
浙江新瑞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8-009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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