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1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2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36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齐心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发生净亏损-16,466,115.70 元,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齐心科技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金额为-3,117,795.01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齐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齐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齐心科技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齐心科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我们没有发现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导致齐心科技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齐心科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北京国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