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廖长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7.6527%。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 5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借款,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鉴于公司经营和信贷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廖长春
公告编号:2024-020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1,392,852、49.1619%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38,544,639、36.871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6,000,000、15.3054%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4 年 9 月,公司控股股东廖长春质押 8,000,000 股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春一汽支行取得银行贷款,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吉林
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廖长春累计质押股份 16,000,000 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最高额质押合同》;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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