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时将该议案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
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
源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委托理财。公司进行投资活动的目的在于公司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管理是公司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审查、批准,以及对
投资项目运作和投资效果的监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当以量入为出、力所能及、有效控制和保障权
益为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
公告编号:2025-038
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其决策、披露标准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六条 公司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在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相关部门
应向董事、股东、总经理提供拟投资项目的方案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其决策。
第三章 投资执行
第十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与评估。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相应手续。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
公告编号:2025-038
第十一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或专家
的意见及建议,在充分考虑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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