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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2 15:36:03 股吧网页版
瑞科汉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839768 证券简称:瑞科汉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时将该议案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利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管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偿债能力,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六条 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控制基本流程:

(一) 担保申请:

1.拟发生担保业务时,对方单位向公司财务部提出;

2.财务部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完备的资料,并对对方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3.财务部对担保申请人资信状况和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评估,或统一由外聘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担保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对担保申请人提出的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同时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调查后形成评估报告。

(二) 担保审批:

1.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依次认真审查对担保申请人的担保风险评估报告,在充分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审核通过担保申请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评估风险,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后对外提供担保,未取得股东会授权的经股东会批准后对外提供担保。

(三) 担保合同签订:

担保事项经过审批后起草合同并履行合同管理流程,其中合同文本中需明确被担保方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责任与义务。

(四)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备案、生效;

(五) 担保监督与评估

1.总经理办公会指定专人(或部门)持续与被担保企业进行沟通,并督促对方提交相关数据资料;同时协助财务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担保合同对应主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向董事办公室、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报告被担保人异常情况和重要信息,以便于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需履行公告披露义务的由公司董事办对外披露。

2.财务部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资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财务部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或权利、担保费收取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担保会计处理,如经确认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时应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

4.公司财务部依据其职责对担保业务进行监督,并形成对外担保业务报告,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处理。

(六) 担保后续处理

1.企业作为担保方,对于担保合同到期被担保方无力偿还而导致的公司为被担保方垫付的款项,财务部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法律顾问需针对垫付款项出具催缴函,并由项目负责部门定期向被担保方发放,对于逾期未进行还款的,法律顾问应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付诸法律程序。

2.担保业务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将信息反馈至董事办,需履行公告披露义务的由公司董事办对外披露。财务部做项目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尤其对担保中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或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情况,深入开展总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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