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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8:42:40 股吧网页版
惠美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9769 证券简称:惠美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总经理”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经理”

目录: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

第一节 财会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

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 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程。

1.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1.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四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川星盾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

的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在宜 宾市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宜宾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 91511500565670597L。

915115005656705971。

1.7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8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1.8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1.10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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