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关于对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二次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5】第 012 号
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恒利来)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对《关于对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回复,收购完成后挂牌公司拟开展医疗器械及个人化妆护肤用品销售门店的连锁经营服务,以“甄美奥特莱斯”为品牌商标进行连锁门店商品销售,收购人计划在 2025 年下半年通过挂牌公司开展上述新增业务,预计在 2025 年当年产生业务收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庆武为美国加利福尼亚美洲大学管理学博士,卜素是临床本科学历,黄庆武、卜素夫妻计划出售医美服务终端的股份。
请你公司:
(1)说明拟开设连锁门店的数量、区域分布、覆盖人群,拟进行广告宣传、渠道推广的具体方式及合规性,连锁门店的开发方式(自营模式、加盟模式等)及合规性,是否存在通过预计投资成本、投资回报或承诺投资收益率等方式吸引加盟商的情形;
(2)说明目前已确定的供应商渠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细分产品类别、产品质量标准、合同签订方式、渠道稳定性,你公司是否建立了产品的可追溯制度,是否建立了保障产品安全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的有效性;
(3)详细说明黄庆武、卜素夫妻的学历及专业背景,拟出售医美服务终端股份的具体情况,包括受让方、交易价格及交割方式,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一致行动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等关系,股份出售是否可以实现对医美业务的实质剥离;挂牌公司拟变更简全称与黄庆武、卜素夫妻前期经营门店均包含“甄美”字样,是否存在利用公众公司身份对挂牌公司体外业务宣传或误导的风险。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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