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9773 证券简称:恒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收购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收购事项概述
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利来”)股东曾焕炳、彭宝密、厦门市思明区中恒瑞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思明区中恒鑫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天成星耀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海阔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30日与甄美(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美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甄美投资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恒利来54.51%股权,取得恒利来的控股权,同时《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将上述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甄美投资行使,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收购报告书》等公告,实际控制人由曾焕炳、彭宝密变更为黄庆武、卜素。
二、终止收购事项的说明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股东与受让方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收购人甄美投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已出具相应的文件。截至目前,甄美投资已支付收购款 962,937.50 元,共计取得了2,751,250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
目前,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为切实维护多方利益,经过与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讨论,双方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并签署《股份收购终止协议》。
根据《股份收购终止协议》约定,甄美投资不再收购其余股份,已履行部
公告编号:2025-020
分不再要求回购,同时表决权委托事项解除,恒利来实际控制人仍为曾焕炳、彭宝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终止系受让方与股份转让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本次收购终止后,收购各方维持现有持股比例不变。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股份收购终止协议》
厦门恒利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