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关于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
专项鉴证报告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目录
项目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3-6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
Shenzhen Hongy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道 5022 号联广场 B 座 1103 邮编:518033
电话/传真:0755-23998023
关于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泓专审字(2026)010033 号
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哲科技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睿哲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编制。
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睿哲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睿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2024 年度公司子公司雄安睿哲核算与睿哲科技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多确认相应的
应付账款、成本及费用,导致合并层面抵销错误。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金额
应付账款 7,083,813.18 4,409,016.69 -2,674,796.49
未分配利润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