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9785 证券简称:冀雅电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汤俊虎、李兴茂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10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9 月 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措施类别:其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汤俊虎 董监高 董事长
李兴茂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公告编号:2025-027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汤俊虎、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兴茂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对公司及汤俊虎、李兴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条,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汤俊虎、李兴茂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33 号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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