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1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9785 证券简称:冀雅电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58 号;《关于给予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兴茂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5]28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汤俊虎 董监高 董事长
李兴茂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0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汤俊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兴茂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汤俊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李兴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公开谴责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公开谴责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 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编号:2025-02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58 号);
2、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兴茂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5]28 号)。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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