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0 18:19:33 股吧网页版
冀雅电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9785 证券简称:冀雅电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规定,制订本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第二条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 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冀雅 制订本章程。

(廊坊)电子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3 月 第二条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限公司,原冀雅(廊坊)电子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冀雅(廊坊)电子有限
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河北省廊坊市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冀雅(廊坊)电子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冀雅(廊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河北省廊坊市工商
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五条 英文名:Jiya (Lang Fang)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冀雅(廊坊)电
Electronics Co.,Ltd. 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廊坊经济技术 第五条 英文名:Jiya (Lang Fang)
开发区 2 号路 36 号。 Electronics Co.,Ltd.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住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0 万元。 2 号路 36 号。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
限公司。 元。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代表人。 司。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人。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务承担责任。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法律约束力。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和其他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