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39786 证券简称:源明杰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源明杰科技股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
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西坊工业区 12 栋厂房 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西坊工业区 12 栋厂
B101、201、301;邮政编码:518100。 房 B101、201、301;邮政编码:518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0,000
元。 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