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9788 证券简称:汇洋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审计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和 2019 年度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月 29 日出具了苏亚苏审[2020]239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审计意见的基础如下:
“汇洋木业公司子公司江苏汇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收到当地政府的停产口头通知,2018 年 4 月
收到当地政府的书面通知,要求汇福公司做好拆迁准备,汇福公司因此停产准备搬迁。汇福公司生产所需的厂房和设备均系从出租方江苏汉韵木业有限公司处租赁。汇福公司由于上述所述停产拆迁事项,与出租方就租金支付、拆迁补偿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
截至上年审计报告日,双方的诉讼尚未结束,汇洋木业公司管理层无法可靠估计该事项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前任注册会计师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该事项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作出评估。因此,前任注册会计师对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由于上述事项尚未解决,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
公告编号:2020-012
响或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洋木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年报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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