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的保荐机构,负责东和新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和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楠 联系电话:010-6621651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健实 联系电话:010-662165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核查情况
(1)现场核查次数 2次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4月6日至5月10日,东和新材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笔结构性
存款(1,000万元)超出授权期限的情
形,东和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出授权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形,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
具了专项意见。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