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839797 证券简称:德丰影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德丰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德丰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工作,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德丰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担保对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
公司不得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公司投资或参股的公司以外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六条 申请担保方需要公司提供担保时需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担保申请书;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3、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4、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5、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贷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6、反担保方案。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如有);
(四)申请人最近一期合并会计报表;
(五)其他需报备的材料。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财务部门(以下称“责任人”)根据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调查,确定资料是否真实。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八条 担保管理职能部门及审查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一)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对外担保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在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前,职能管理部门应当调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出具明确的意见。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根据职能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和分析意见,制定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申请担保方的财务状况、经营运作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决定是否给予担保或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审批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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