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1,1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并借以提高公司的综合治理水平,公司拟于近期向有关部门申请在国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经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本公司符合在国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各项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上市的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涉及较多事项且过程较为复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具体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确定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本次发行前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电梯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详见附件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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