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愿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变更后预约披露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郑戊坤先生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账 交易日 交易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前持 交易后持
任职
户所属 期 方式 方向 (股) (元/股) 股比例 股比例
2025年4 集合
郑戊坤 监事 卖出 100 3.59 0.5798% 0.5797%
月22日 竞价
经核查确认,郑戊坤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操作系疏忽所致,并非 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在收到公司通知后,郑戊坤先生已认识到本次敏感 期减持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 相关规则,并就本次敏感期减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 意,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 相关交易规则。
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 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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