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39809 证券简称:万久科技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 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原有限责任
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的形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登记存管。公司进入全 件的规定进行登记存管。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
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原公司发起人及认购股份 第十七条 原公司发起人及认购股份
情况如下: 情况如下:
公司是厦门万久科技有限公司以 公司是厦门万久科技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
审计的净资产4071.975201万元折股, 审计的净资产 4071.975201 万元折股,以厦门万久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以厦门万久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作为发起人,以 4.071975:1 的折股比 作为发起人,以 4.071975:1 的折股比
例整体变更而来,厦门万久科技有限 例整体变更而来,厦门万久科技有限公司原有的资产负债将由公司依法继 公司原有的资产负债将由公司依法继承,公司发起人、认购数额、持股比例、 承,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数额、
出资方式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出资方式情况如下:
1、发起人邹朝圣,认缴注册资本 570 1、发起人邹朝圣,认缴注册资本 57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570 万元,持有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570 万元,持有公
司 57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57%,全部 司 57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57%,全部
以净资产出资。 以净资产出资。
2、发起人廖陈玉花,认缴注册资本 350 2、发起人廖陈玉花,认缴注册资本 35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50 万元,持有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50 万元,持有公
司 3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35%,全部 司 3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35%,全部
以净资产出资。 以净资产出资。
3、发起人游德辉,认缴注册资本 50 万 3、发起人游德辉,认缴注册资本 50 万
元,实缴注册资本 50 万元,持有公司 元,实缴注册资本 50 万元,持有公司
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5%,全部以净 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5%,全部以净
资产出资。 资产出资。
4、发起人涂连东,认缴注册资本 25 万 4、发起人涂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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