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2023-008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1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25.00万股, 每股不低于8.9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12.50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补充流动资金和增加关键设备投资。计划用途如下:
序号 资金用途 资金预算(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7,349.50
2 增加关键设备投资 2,663.00
合计 10,012.50
截至2017年1月16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1,125.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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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10,012.50万元全部由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2200120000001180)。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增加关键设备投资。公司已专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开户银行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
2017年2月6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304009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孚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款人民币10,012.50万元。2017年4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125,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累计) 16,161,232.76
募集资金净额 116,286,232.76
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648,873.14
1、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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