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秋生
6.会议列席人员:张玉珏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
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并拟认定马祥宏等 43 人为核心员工,上述认定尚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综合考量,拟调整认定马祥宏等 45 人为核心员工。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需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48 人为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综合考量,对本次股权激励的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同意公司 50 人为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名单拟重新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届满后,提交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最终确认。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秋生、许雨林、施红亮、阮志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微特利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草案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综合考量,对本次股权激励的部分激励对象及激励数量等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反馈意见编制了《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秋生、许雨林、施红亮、阮志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李秋生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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