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交易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的担保事项;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券作出决议。
券作出决议。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
准。 准。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 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股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会审议程序。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5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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