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9816 证券简称:永成医美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田永成医美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认缴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同时,北京永成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从该公司股东眭欣璐处购入50万元的出资份额,本次增资及出资额转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永成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眭欣璐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150万元,占比较小,未达到上述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1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15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及其他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连续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最终取得经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19-016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金额为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名称: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11号楼
目标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