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9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15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1-004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17 力德气体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董事会工作的报告。
(二)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监事会工作的报告。
(三)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
(四)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4
(五)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预算报告。
(六)审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0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七)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中的
30,000,000 股(其中:股东尹毅持有 1000 万 股、股东石军雄持有 1000 万股、
股东杨东持有 1000 万股;股东大连天联技术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大连军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80 万股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68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504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0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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