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3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大连海泰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德气体”)为经营发展、优化资源需要,拟对大连海泰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克”)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存续,大连海泰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注销。
海泰克名下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证照、许可、业务及人员等全部由力德气体承继,力德气体承继并继续履行海泰克的原合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公告编号:2021-022
到 30%以上。”
根据海泰克提供的财务报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泰克资产总额
9,412,822.22 元、净资产 8,769,162.2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
产总额 84,903,239.49 元、净资产 63,831,358.28 元,被吸收合并资产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且被吸收合并的净资产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3%,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海泰克合计持股 100%的股东尹毅、石军雄、杨东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力德气体 100%的股份。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大连海泰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尹毅、石军雄回
避表决。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需向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
公告编号:2021-022
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情况
1、 吸收合并方
名称: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西街 6 号
注册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西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尹毅
实际控制人:尹毅
主营业务:气体分离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机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部件组装及整机调试;技术、货物进出口。(依法需批准的经营项目,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1,800,000 元
2、 被吸收合并方
姓名:大连海泰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有泉路 7 号
注册地址: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有泉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尹毅
实际控制人:尹毅
主营业务:高分子膜材料和分子筛研发、应用及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