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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9 17:27:27 股吧网页版
力德气体: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9817 证券简称:力德气体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1.45%股份的股东杨东书面提交的
《关于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事的临时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临时议案》,
提请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事的临时议案》

对力德气体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条后新增采用累积 投票制选举董监事的条款: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款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公告编号:2020-015

(一) 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
即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之积为该股东本次的表 决票数。

(二) 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表决票数投给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既可分
散投给多人,也可集中投给一人,但其对所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数总数。

(三) 投票结束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最后按每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总数从高往低排序,位次在应选董事(或监 事)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当选。

(四)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
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则该次股东大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 同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实行累积投票制。”

2、《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临时议案》

提议对力德气体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第九十八条作如下修改:

将《章程》第九十八条原文:“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名董 事组成。”

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杨东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杨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二)审议《大连力德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0-015

(三)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关于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事的临时议案》;

(五)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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