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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8 19:48:21 股吧网页版
飞沃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8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9826 证券简称: 飞沃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不进行分配,不分红,不转增。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4

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1 年设备状况,产品结构及产品价格变动情况,面临的原材料市场情况及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性原则而编制。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并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外,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4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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