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关于对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20 号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晟股份)董事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发出商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电磁线圈、电磁阀、车用传感器等汽车电磁执行器及相关模具。除模具外的产品销售存在寄售模式。2022、2023、2024 年末,你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476.61 万元、1,597.98 万元、2,055.33 万元,发出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9.06 万元、13.46 万元、14.46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采用寄售模式的主要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作历史、寄售内容、相关金额、会计处理、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对同一客户是否同时存在寄售和非寄售销售模式;
(2)按照签收和寄售模式分别列示发出商品的库龄分布、类型、在手订单情况、期后结转情况;
(3)说明寄售存货和一般存货的提货周期和周转周期,说明发出商品与安装验收周期是否匹配;说明是否通过发出商品调节收入,是否存在客户延期验收或者降价验收的可能。
请年审会计师:
(1)结合收入核查过程中的走访、函证比例及回函比例,对异常回函的替代性程序执行比例等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结合对寄售仓库的存货监盘程序及获取的证据,对寄售存货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长期待摊费用
2022-2024 年末,你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778.91 万元、
846.31 万元、959.99 万元;其中装修费余额分别为 592.86 万元、710.37万元、872.31 万元;每年增加的装修费分别为 418.84 万元、295.48万元、393.41 万元。租赁负债均为 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装修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各年装修费的受益资产、摊销方法、摊销期限,持续进行装修投入的原因,列示摊销期内每年摊销金额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待摊费用摊销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租赁负债是否完整、准确,公司是否存在租赁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情况,说明与装修相关的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业务内容、运营范围、是否具备资质等。
3、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456.09 万元,上期末为 482.83 万元,同比增加 201.58%,你公司解释主要原因为公司投资建设新生产线,支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请你公司:
(1)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金额、用途、预付金额及预付比例、交付进度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预付余额、经营范围、是否为关联方等;
(2)结合业务背景和市场需求,说明相关设备采用大额预付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新增产能能否消化。
4、关于长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金额 5,890.51 万元;短期借款金额5,805.42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 11.11%,长期借款金额 4,730.00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 9.05%,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 2,251.58
万元。据短期借款明细,截至 2025 年 6 月,有 3800.00 万元的借款
已经到期。
请你公司结合营运资金需求、长短期借款偿债安排、资金管理安排等,说明公司短期借款和近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借款用途、期后还款情况,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5 年 7 月 14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挂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在公开披露的回复文件中不得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可向我部申请豁免披露。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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