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9836 证券简称:ST 中海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继续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22 日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现上述借款将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拟继续向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继续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拟定续贷年利率为不超过 6%,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产对上述继续借款进行抵押,并且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海、刘莉拟为公司上述继续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关联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辽宁
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告编号:2025-007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情况
(一)借款依据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借款的公允性
符合交易公允性原则。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溪分行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 元),该贷款将于 2025 年 3月 20 日到期,现公司拟将此贷款续贷。拟定继续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 元),拟定续贷期限 12 个月,拟定续贷年利率为不超过 6%,具体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产对上述借款进行抵押,并且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海、刘莉拟为公司前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借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借款的目的
支持企业发展。
(二)本次借款存在的风险
无。
(三)本次借款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告编号:2025-007
五、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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