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9836 证券简称: 中海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康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
审字【2026】第 4657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中海康公司近几年持续亏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为
112,023,942.84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1,659,586.67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股东出资额的 98.54%。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中海康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中海康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海康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海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6-010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为 112,023,942.84 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资产为 1,659,586.67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股东出资额的 98.54%。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情况,公司管理层出台一系列的改善措施:
(1)公司进行多维度市场拓展,深度挖掘客户需求。精准定位目标市场,公司将心血管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的心内科等作为重点推广科室。为了更精准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市场调研小组,深入医院、诊所等终端客户群体,与医生、患者进行面对面沟通。
(2)公司积极构建合作网络,强化品牌营销。筛选经销商时,严格考察其市场覆盖能力、销售团队实力和信誉度。与大型医药经销商合作后,借助其广泛的销售网络,产品快速进入全国各地终端市场。同时,加大线上营销力度,利用专业的医药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公司官方网站,通过搜索引擎优化(SEO)、搜索引擎营销(SEM)等手段,提高公司产品在网络搜索结果中的排名,增加品牌曝光度。
(3)公司辅酶 Q10 销售增长得益于精准定位、合作网络构建、销售团队建设以及多元的市场拓展和销售提升策略。
(4)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管理层采取相关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调整销售、生产政策,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销售策略,优化产品组合,灵活制定价格,加强售后服务,加大市场调研,拓展渠道,强化品牌建设。预计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会得到改善,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未来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是恰当的。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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