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39847 证券简称:环奥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该公告的表述存在不够严谨之处,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03,310.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59,439.2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1,367,623.4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1,367,623.4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010,000.00 股,拟以
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173558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票
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6,985,001 股,转增11,005,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现更正为: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公告编号:2023-058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03,310.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59,439.2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1,367,623.4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7,990,566.0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3,377,057.3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010,000.00 股,拟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3.173558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票发
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465672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534328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6,985,001 股,转增 11,005,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该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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