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泛美实验、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向泛美实验派出陈夏楠、章林、杨文祥、章哲妍、张子俊、钟逸阳六位具有辅导资格的人员,由陈夏楠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泛美实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国信证券项目组辅导人员已组织安排包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本次辅导工作。在本期辅导过程中,保荐机构根据辅导、尽职调查实际需要,新增章林、钟逸阳作为辅导成员;因个人工作安排,张本祯退出辅导工作小组。上述新增辅导人员均具备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1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律师事务所于 2021年 9 月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
东监管局进行了辅导备案,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采取参与式、培训式及交流式等方式,具体包括组织自学、访谈、咨询探讨及召开中介协调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泛美实验有关规范运作与业务经营状况。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国信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对泛美实验进行了以下辅导: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对法规知识进行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其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理解,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协助泛美实验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持续核查了公司是否已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业务体系。
3、持续核查泛美实验在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泛美实验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5、持续跟踪泛美实验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情况,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对前期的整改方案进行落实。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较好的配合了国信证券的辅导工作,与国信证券共同推动泛美实验规范治理、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泛美实验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在泛美实验及接收辅导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国信证券辅导小组与各证券服务机构通力协作,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泛美实验募集资金的整体投向虽已较为明确,但募投项目的明细构成及后续工作安排仍未最终确定,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联合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协助公司制定可行的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规划。
泛美实验已经建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泛美实验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在公司增资过程中签署的协议存在对赌条款。经国信证券辅导小组核查,公司
股权结构因触发该对赌条款于 2019 年 12 月发生变动。为避免公司股权结构因该对赌条款发生进一步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与各投资方就该业绩对赌条款进行进一步协商,确保泛美实验股权结构稳定。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国信证券辅导小组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陈夏楠、章林、杨文祥、章哲妍、张子俊、钟逸阳,由陈夏楠担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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