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辅导机构”)接受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美实验”“公司”“辅导对象”)
委托,担任泛美实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双方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签
署了《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上市辅导协议》。国泰君安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向贵局提交了泛美实验辅导
备案材料,经贵局确认泛美实验辅导备案日为 2018 年 3 月 29 日。
作为泛美实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国泰君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泛美实验进行了上市辅导。
2018 年 9 月 26 日,国泰君安向贵局提交了第一期(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 年 3 月 25 日,国泰君安向贵局提交了第二期(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 年 9 月 23 日,国泰君安向贵
局提交了第三期(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现将第四期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本期辅导中,辅导机构主要
工作是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截至目前,本期辅导已按辅导计划顺利完成。
(二)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郁韡君、张翼、钱健、王栋、张其乐、沈谦。该等人员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均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符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胜任泛美实验的上市辅导工作。上述参与辅导的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泰君安为泛美实验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泛美实验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内资本市场的新变化和国内监管的新政策,编写了辅导学习资料,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 2019 年修订后的《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的辅导授课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规讲解、案例分析,向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最新监管精神;
(2)辅导工作小组继续执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发行人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进行梳理,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召开协调会,就辅导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督促发行人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3)辅导工作小组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对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分析了当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敦促发行人各部门尽快落实相关的解决方案,同时,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会计师、律师协助发行人修订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发行人的治理水平并完善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的主要方式有现场咨询、书面沟通、电话沟通、访谈、督促整改、组织自学等方式。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与泛美实验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高效率沟通,在发行人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规范的同时也保证了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3、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泛美实验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国泰君安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主动听取辅导机构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意见。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国泰君安和泛美实验履行了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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