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淑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464,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34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出席 2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在盘锦市设立子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辽宁省盘锦市设立参股子公司辽宁明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王家村工业园区 B11-2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00,000 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2,81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取得营业执照。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编号为 2020-030 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 42,464,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