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6
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6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给网络”或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分给网
络、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
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
出具书面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申报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现将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一、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资金占用情况,包
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
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公司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
间,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说明】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五、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
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方交易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补充
披露。
【回复】
1、核查程序
就上述问题主办券商会同会计师核查了包括但是不限于:(1)核查了公司的
银行流水;(2)并对财务负责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方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资
金占用的情形;(3)根据序时账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明细以及结算
情况等检查原始会计凭证、报销单据、关联方还款单据等。
2、核查内容及依据
(1)关联方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赟。
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孙伟强持有26%的份额且任执行
佛山市道汇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息 本期发
年度 单位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收入 生次数
2014年度 王赟 -404,599.91 1,422,080.52 630,201.00 387,279.61 - 21次
合计 -404,599.91 1,422,080.52 630,201.00 387,279.61 -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发
年度 单位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利息收入
生次数
2015
王赟 387,279.61 - 387,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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