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6

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6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给网络”或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分给网

络、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

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

出具书面说明,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申报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现将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一、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资金占用情况,包

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

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公司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

间,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说明】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五、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

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方交易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补充

披露。

【回复】

1、核查程序

就上述问题主办券商会同会计师核查了包括但是不限于:(1)核查了公司的

银行流水;(2)并对财务负责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方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资

金占用的情形;(3)根据序时账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明细以及结算

情况等检查原始会计凭证、报销单据、关联方还款单据等。

2、核查内容及依据

(1)关联方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赟。

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孙伟强持有26%的份额且任执行

佛山市道汇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息 本期发

年度 单位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收入 生次数

2014年度 王赟 -404,599.91 1,422,080.52 630,201.00 387,279.61 - 21次

合计 -404,599.91 1,422,080.52 630,201.00 387,279.61 -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发

年度 单位 期初余额 拆出金额 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利息收入

生次数

2015

王赟 387,279.61 - 387,279.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