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9871 证券简称:大德传媒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德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 律责任。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大德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德伟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其所持有的大德传媒15,000,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比例的30%)(以下简称:“委托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张奥博行使,张奥博同意接受陈德伟的委托。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基本内容
甲方:陈德伟
乙方:张奥博
鉴于甲乙双方均明确知悉并理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股份转让协议》自
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执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第一条1.5条款的内容签署如下委托行使股东表决权利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一、表决权委托安排
第1.1款 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其所持有的大德传媒15,000,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比例的30%)(以下简称:“委托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1.2款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委托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全权代表甲方自身,在委托期限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众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委托权利”):
(1)作为甲方的代理人,根据上市公司的章程提议召开、主持、出席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公众公司的股东会会议;
(2)代表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公众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议或议案;
(3)代表甲方对所有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选举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投票权、选举权;
(4)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众公司章程需要股东签署的与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进行签署。
公告编号:2025-050
(5)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相关的事项。
第1.3款 在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解除或变更对乙方的上述授权。
第1.4款 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因公众公司发放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委托股份增加的,上述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将自动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乙方行使。
第1.5款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甲方主动减持股份或因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本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行使涉及的股份数额相应自动调整,减持后甲方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乙方行使。
第1.6款双方确认,上述表决权的委托并不影响甲方对其所持有委托股份的资产收益权。
第1.7款乙方在行使甲方所委托的股东权利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股转公司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则,并不得损害公众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协议生效及委托期限
第2.1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40%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生效,至本条第 2 款所约定的委托终止日止。
第2.2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关系的终止日自下列情形中孰早发生者为准:
(1)委托方与受托方对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终止协议;
(2)委托方对授权股份进行依法处分且该等股份不再登记至其名下之日。
三、其他
第3.1款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奥博。
第3.2款 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分担。
三、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表决权委托协议》
大德传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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