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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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7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阶段性辅导工作的评价意
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木公司 ” )自2021 {「5月21
日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以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女 ” )作为本公司的辅导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贞局的有关规定, 按照辅导协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木公司的实际悄况, 对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芷事、 监牛、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
在本阶段的辅导过程中,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能够沪格边守辅导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 本卷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辅导工作。辅导小组成员I作积极主动, 根犹本公司的实际悄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辅导计划,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对本公司进行辅导,并协助本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国泰君安本阶段辅导丁仵达到了祯期的辅导目标,取得了较好的辅导效果。
江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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