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10 18:27:02 股吧网页版
伟泰科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839874 证券简称:伟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 司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出售给常州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 司。

本次出售价格以不低于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载明的评估值,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确定。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本次出售完成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效率。从长期来看,降 低固定成本和财务费用,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计产生积极的影 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6,719.89 万元,净资产 17,629.47 万元;
本次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不涉及负债,拟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164.89 万元, 与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相比较,未超过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郦东兵、张新联需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常州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 2188 号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 2188 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机
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
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关联关系:郦东兵为常州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新
联为常州智戌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2、交易标的类别: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3、交易标的所在地:常州市
4、本次出售资产的原因及必要性:公司部分项目预计研发投入较大且需要持续投入,该部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需持续较大投入,出于长远考虑,专注公司主营业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