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滨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杭州滨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 是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二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杭州滨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
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5,239,032.18 元,公司股本总额 6,250,0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二。
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滨兴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355,187.7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775.1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滨兴科技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239,032.1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滨兴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若未来公司经营情况不能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
(三)《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滨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浙商证券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