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9882 证券简称:泰来照明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如下: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泰来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现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
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碧新路(龙岗段)2095
号17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3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灯具、其他灯具、电器设备、电子元器
件、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防爆监控系统及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设)及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的设计、施工、咨询与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额一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后,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6463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为6463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463万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00%。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认购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序 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 认购股份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号 用代码 数(万股)
1 胡萌 442525196906306424 净资产折股 600 9.2836%
2 汤永东 130203196812044217 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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