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4
证券代码:839883 证券简称:群志科技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广州群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购买方:广州群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广州广汽商贸长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传祺牌GAC6480J2F5汽车
交易价格:预计购买价格167,000.00元
公司原有车辆于2006年7月购入,购买金额为229,000.00元,
为公司日常经营用车,由于使用时间较长、频率较高,车辆状态已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现经二手车市评估,拟以人民币12,000.00元的价格处置该车辆,并拟购买新的车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7-157号《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143,749,558.89元,净资产为:68,692,474.28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说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总价为167,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12%,未达到50%,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说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总价为167,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24%,未达到50%,且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0.12%,未达到 30%,故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所述,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旧车购买新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无需政府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广州广汽商贸长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3号第42栋
主要办公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3号第42栋
法定代表人为:蒋华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营业执照号为:91440101558355759J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与维护;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传祺牌GAC6480J2F5汽车
交易标的类别:非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