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证券代码:839884 证券简称:大牧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5,3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4.59%-6.08%。自股东大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79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3 日开始,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9.99934%,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99,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99.99934%,最高成交价
为 1.4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610,644.10 元(不含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83.15%。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 11 月 15 日和 2024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
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相关合法合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4-021)和《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的修订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