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苏国礼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公告编号:2025-011
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李绪庆认为宏仁公司没有提供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何资料,不清楚该所的业务能力及业务情况。据新闻报道和通过网站查询,该所是 2021 年 2 月才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信誉较差,业务能力不强,2023 年该所因对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无依据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被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分别给予有关签字注册会计暂停执行业务 3 个月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而宏仁公司内部关系复杂且公司涉及多宗诉讼,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多且复杂,难度极大,该所不能胜任宏仁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不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李绪庆认为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能胜任宏仁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不同意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因此,也不同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同意对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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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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