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30 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受理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李
绪庆、普宁市博邦商贸有限公司案件(案号为:(2024)粤 5281 民初 1885 号),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李绪庆、广东越时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案件(案号为:(2024)粤 5281 民初 1886 号),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李绪庆、告广州市荔湾区良升海味行与其经营者陈鸿杰案件(案号为:(2024)粤
5281 民初 1887 号。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收到普宁
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因公司相关人员工作疏忽,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补充披露《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对上述补发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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