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收
到普宁市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粤 5281 民初 559 号。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普宁市医药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20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原告与被告之间长期存在药品买卖关系,经双方对账,截至 2025 年 1
月 19 日,被告因逾期支付货款,尚欠原告 10,581,118.60 元货款。
2、截止 2025 年 1 月 19 日,被告因收取预付货款后未向原告发货,尚欠
140,000.00 元预付货款未予退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案号:(2025)粤 5281 民初 559 号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0,581,118.60 元,赔偿自起诉之日起至货款实际支付之日止以货款 10,581,118.6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付货款 140,000.00 元。
(3)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案号:(2025)粤 5281 民初 559 号
本案已由普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相关金额较大,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相关金额较大,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
公告编号:2025-020
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并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