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被否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出席和召开情况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有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8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未通过情况
(一)否决《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28,8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27
4、议案未通过原因:
因公司内部股东对聘请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存在争议,思想未能统一,故决定重新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表决未通过本议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未通过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四、备查文件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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