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发现账户被司法冻结。
二、被冻结账号信息
公司被冻结账号信息情况如下表: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揭阳普宁服装城 2019****0159 基本存款账户 15,658.35
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普宁市支行 2019****4006 一般存款账户 10,642.37
3 中国银行揭阳普宁支行营业部 6561****1727 一般存款账户 5,535.01
4 中国建设银行普宁支行 4405****0849 一般存款账户 1,346.16
合计 33,181.89
三、银行账户冻结原因
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为公司与李绪庆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所导
致,目前该案件处于受理阶段,根据普宁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
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5)粤 5281 民初 1546 号),执行金额为人民币15,492,418.78 元。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5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冻账户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5)粤 5281 民初 1546 号)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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