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ST 宏仁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苏国礼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 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李绪庆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任董事李绪庆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2016 年 3
公告编号:2025-03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无真实交易背景情形下指示财务向广州市荔
湾区良升海味行等单位转让多笔款项,并经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
终裁定(案号为(2024)粤 5281 民初 1885、1886、1887 号),公司董事会认
为董事李绪庆存在占用公司资金且公司在其任职期间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李绪庆对公司未能尽到勤勉、忠实的义务,依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罢免其董事职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李绪庆不同意免去其董事职务。李绪庆认为,其对公司履行了勤勉尽职、忠实义务,没有损害公司任何利益,也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并没有认定其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议案中所提及免去李绪庆董事职务的理由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议案是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庆发利用其控制董事会、股东会的优势,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罢免李绪庆董事职务议案是无效,所作出的决议也是无效。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珀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免去李绪庆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提名 李珀珊为公司新任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37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李绪庆不同意提名李珀珊为公司董事。李绪庆认为,没有任何资料证明李珀珊有企业管理和担任公司董事所需要的资格和工作经验,其不胜任公司董事职务。另外,由于罢免李绪庆董事职务的议案无效,公司没有董事空缺,依法不能再增补董事,该提名李珀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也是无效的。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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