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8:50:26 股吧网页版
ST宏仁: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2025-05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9888 证券简称:宏仁药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深圳皇嘉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皇嘉专 审字[2025]HJ275276030号),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度 财 务 出 具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意 见 的 专 项 说 明 》 ( 皇 嘉 专 审 字
[2025]HJZS275315027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期初余额会计差错更正的完整性、准确性

1、宏仁药业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收到普宁市医药公司背书的电子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号 110458672262820180918256902717)500.00 万元,出票日 2018 年 9
月 18 日,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18 日,出票人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普
宁市医药公司,2018 年 10 月 31 日,宏仁药业公司将上述票据背书给普宁市慎宗印
刷有限公司。

2、宏仁药业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收到普宁市医药公司背书的电子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号 110458672262820180919257707882)500.00 万元,出票日 2018 年 9
月 19 日,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票人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普
宁市医药公司,2018 年 10 月 31 日宏仁药业公司将上述票据背书给广东宏达药业有
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3

宏仁药业公司经核查银行流水后,对前期未入账事项更正了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冲减了对普宁医药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1000万元。对于背书转让给普宁市慎宗
印刷有限公司500万元、广东宏达药业有限公司500万元,宏仁药业公司将其计入其
他应收款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股东纠纷、内控失效等原因
是否存在其他会计差错事项,我们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确定对期初余额的影响。

(二)其他应收款商业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广东越时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209,960.94元、广州市荔湾区良升海味行8,583,471.00元、普宁市博邦商贸有限公司4,201,133.50元,我们实施了函证、检查银行流水、访谈等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商业合理性的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内控制度没有执行

我们检查了宏仁药业公司制定的《采购流程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
《合同管理方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销售流程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款项支付没有总经理、董事长的审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确认宏仁药业公司内控制度能够确保2023年度支付款项的准确性、完整性、真
实性。

(四)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厦门绿金谷国际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540,800.00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电话访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关联方
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给厦门绿金谷国际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
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绿金谷国际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再销售给宏仁药业
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五)股东纠纷

股东发生诉讼纠纷,我们无法获取股东资产与宏仁药业公司资产是否混同的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对期初余额调整的具体金额。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